时髦 高一作文700字
我问:“什么动物最调皮?”你回答:“猴子,它活蹦乱跳它最调皮。”我问:“什么像猴子一样,来去无踪?”你陷入了深思。我说:“时髦来去无踪,抓也抓不住,难道不是吗?”
爱美之心,人皆有之。可什么都是有一定限度的。
我们村的张婶很爱美,到外地旅游了一回,回来后学城市的少女们涂抹描画黑眼圈,画的与奥运福娃“团团,圆圆”的眼睛没什么两样,好气派,好时髦。可没多时,人们不在浓抹,却改成了淡描,当她忍痛割爱扔掉化妆品时,人们又开始染发,红的、黄的;烫发,一会儿卷一会儿直,她紧随其后,追的好累好累。我们是农民,哪有闲功夫赶时髦啊,卷发除了土喜欢以外,谁还会在意它呢?时髦永远时髦,她永远没有和时髦同步进行,永远跟着时髦的尾巴。
张婶的儿子正热哄哄的追某某明星,三伏天勇敢小伙坚持穿名牌牛仔裤,穿旅游鞋,某某明星的头发千变万化,幻化无穷,他把发型狠下心来也理成明星样,戴个墨镜赶赶时髦,同学一句:“你怎么还捧这种过时明星的臭脚呀?俗,俗不可奈呀!”顿时让他神消气散,又开始改朝换代,重新来一次折腾,去赶时髦。
张婶赶时髦,愈赶愈及时,手机拿上了,包包配上了,甚至开始学跳舞,抽象的动作伴着老化的骨头吱吱作响。唉,好时髦的张婶啊。儿子中考考了120分,这可是名不虚传的第一啊,别人家的孩子考上重点大学要“暖”,可张婶赶时髦,给儿子找了一个打工的地方,却四处召集亲朋好友,为儿子送行。张婶到地里收麦子时都不忘带上手机,背上包包,张婶家今年肯定大丰收,张婶的业务很忙,要不然到地里收麦子带手机干吗?
看,张婶又在炫耀着什么,原来张婶买了一双尖头皮鞋,唉,殊不知,现在又开始流行圆头的了。三九天坚持穿着裙子,真是美丽“冻”人,殊不知,又开始流行貂皮大衣了。
唉,好时髦的母子。
是的,社会在进步,时代在发展,人们的意识和思想都在不断的发展,但我们不能盲目的追随,更不能在这个花花世界迷失了自我。我们需要的仍是脚踏实地,做真实的自我,有自己的见解,有自己的形象,有自己的追求,让时髦见鬼去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