像我这样的人不配恋爱,只适合养一条狗共度余生
其实很久就想写这样的一篇文章,第一次看见这个标题的时候都是很久很久以前,久得我都忘记了有多久。但是很遗憾的是,我真的只记住了标题,内容没怎么记住,现在想来,是一点都没有记住,毕竟活在这个标题阅读的年代,我也没有逃开快餐阅读的陋习。我试图去网上重新百度读读,只可惜,原来这个世界上不是所有的事情都能重来。
我一直总是在过分的高估自己,我很少会这样觉得,像我这样一身桀骜的人,很难这样评价自己。但是就今天,我真的突然明白了,其实我不过是《同桌的你》里的那个林一,电影开场的独白又何尝不是我的写照。借用我自己评价别人的一句话,“我特么一直活在梦里”。
我向往一段简单些的爱情,因为我觉得生活已经够复杂了,我只求我的爱情能够简单些,纯粹些。我不愿心里装着别人,也不愿你藏着别人。我只想,我们的爱情里,只有我们。这很简单,却也很难。
“草在结他的种子
风在摇它的叶子
我们站着
不说话
就十分美好”
我一直在找这种感觉,可是我怎么也找不到。我试图让我每一段用心的感情都去简单些,可是却总是同床异梦。我总是太过自私,所以总是容不下一点点杂草,我总是想给她全世界,却也总是想去占有她的全世界。这样的感情总是太累了些,于我于别人都会是一种累赘。有时甚至会压得彼此都喘不过气。是啊,谁又会想要这样的感情。
那天无意间看到徽因给志摩的分手信,我霎时顿悟了许多。我本意早写这篇随笔,却还是按下自己波涛的心。一来总想留些希望给自己,二来却终是不愿绝望的。再次看来,这信里藏的又何尝不是自己。
“我走了,带着记忆的锦盒,里面藏着我们的情”。我本该像徽英一样的离开,如今看来,那最大的错误就是本不该有的告别。
我知道,你本就是风,一阵我捉摸不透却又妄想抓住的风,可我却还是奋不顾身的扑向了你。关于爱情,我总是天真了些,也总是梦了些。
“我怕,怕您那沸腾的热情,也怕我自己心头绞着痛的感情,火,会将我们两个人都烧死了”。说实话,我一直不明白这是为什么,纵然我甚至都能倒背如流的文章,现如今,恍然梦醒,才明白原来一段感情总是不能过火的,纵然我们终有一天都会明白,原来这个世界没有谁离不开谁,谁都可以无所畏惧的去一个人,只是这火,早已经烧得你无处可躲。
很久很久我都觉得没什么,我觉得经历的多了,我早已经不再诧异人生的遭遇,其实这不过是一个自大者的诳语,实际上,我比那个16岁能够毅然决定离开伦敦的徽英差远了。她是暮夏的柳条,我也不过是晚春的薄冰,一碰就碎。
昨天有位友人说,上次离开时给她送的小熊不在了,她很难过,我便回答我可以再给你一只,这样你失去的就回来了。她说她还是很难过,因为新的小熊,不会有我身上的香水味。可她却不知,我远比她难过,因为我知道我走失的提莫,已经再也回不来了,我哭了一晚,不知为何,大概是那叫文字的膏药抚不平那心中的伤。
地球是圆的,所以当我们走得足够远时,也许,也许还能重逢。可是我们还会继续那残断的梦吗?徽英说不清楚,我也说不清楚。我只想把我那火的爱情,就放在余生,任由他去燃烧,去烧掉我的躯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