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
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
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,
仿佛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。
——题记
那是一个很长的故事。依稀还记得他还在我身边的时候;不,也许他从未在我身边过;不,他现在就在我身边。
一、
那时我们都还很年幼,不过是十六七岁的孩子。那天,他坐在我旁边的自己的位子,手里拿着手机,好像在发着简讯——那时拥有手机的孩子是那么少。他只是低着头,嘴角抹着一股不知意味的笑,纤长的手指在手机键盘上轻轻敲打着。
我还记得还清楚,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,似乎还有那么一丝阳光照在他的身上;他穿着校服,高高的个子总能将校服穿得那么好看,阳光又帅气;衣领的两粒扣子都没有扣上,就那么随性的躺在原有的位置。回想起来,总觉得那一刻他的脸是那么的温柔。
徐志摩的《沙扬娜拉》就在那间教室里,在语文课上,老师教给我们的。他是个外向的大男孩,聪颖随性,不拘小节,即使是中午午休的那一两个小时,也会在篮球场上挥洒汗水;每天放学的傍晚,总会拉上几个哥们一起在篮球场上玩球。
多年后,当我回到母校的时候,仿佛还能在操场上看到他飞扬着投篮的身影。那时我们只是认识,那时的我会害羞到不敢在班上跟他单独说话,一说话便会脸红。而在那个午后,他只是静静的坐在自己的座位上,做着自己的事情,仿佛那一刻时间已经静止,忽然觉得他也可以那么的温柔。
二、
我们在南北两个地方上大学。他每年寒暑假放假回家之前都会在我上大学的C市待一两天。这种说法,真的很矫情。实际上是很多高中同学都考在了这个城市,当然包括他的好哥们。他总是有很强的号召力,在高中全班同学聚会以前总能在C市组织一场不小的聚会。在大三的这年暑假,因为大家都忙于实习,没有很多人留在C市,所以C市那年并没有组织聚会。
待他从家里返回他上大学的学校时,暴雨让他不得不更改了线路——从C市辗转回学校。那是我刚实习完回到学校的第二天。那日晚上,我跟三两个好友在外面小聚,起初并没有打算去车站送他。几杯小酒之后,我开始有些动摇,到底是否该见一面。最后还是去了。
那是个别离的车站。他看到我的时候,也许还有那么一丝丝惊讶。我把头发盘了起来,穿一身白色连衣裙,踩着一双白色的高跟鞋。是他发现了我一丝丝微醺的醉意吗?然后我们一起排队取票。队伍很长,离火车启动的时间越来越近。
燥热的火车候车室里飘荡着不安与烦躁,从靠门的位置一直到他取到票,他没有一声抱怨。我们没有说过几句话,我从来不知道跟他面对面时该找些什么话题,就好像跟他网聊、打电话时叽叽喳喳的那个小麻雀不是我一样。取到票的时候,离发车时间不到十分钟。他拿到票,只是低头静静仔细看着票。那一刻,也许,时光也是温柔的。
取完票,走得急,他的行李箱都摔了。排队入站的时候,电子屏已经不再出现他那趟火车的消息。我只是很着急的四处探望。他说,“大不了今天就不走了。”那一句不大不小的声音,刚刚被我听到了。我承认那一刻我有一丝丝的走神。那时,已经晚上十点多了。送走他以后,我马不停蹄的赶向公交车站,总算搭上了回学校的末班车。
三、
他的身上系着围裙,踩着凉拖鞋,手里熟紊的握住菜刀,游刃有余、不慌不乱的在砧板上切着菜,准备晚上的晚餐。我在餐厅的椅子上,双手撑着下巴看着他。我想那时的我,脸上应该还有那么一丝甜甜的微笑。
他的侧脸是那么的好看,棱角分明,很平静,眉眼里呆着浅浅的笑意。厨房里的燥热逼出了他额头上细细的汗珠,他没有一句抱怨,只是做自己的事情。这一直以来都是我想要的感觉,是我一直以来都梦寐以求的幸福——愿求一人心,白首不分离。他低头切菜认真的样子,仿佛真的在时空里开出了无数朵白莲花,那么温柔,那么唯美。
可是,他不是他,他是我现在的男朋友。他总能在别人感到慌乱不安、几乎躁动的时候坐怀不乱,他好像能看透世间所有的事情,同时他也能在我叽叽喳喳说个不停的时候,只是惜字如金的礼节性的附和几句——没有人能读懂他的意思,至少我不能。言多必失,我想我就是一个别人很容易从我的话语看懂我的傻子,喜形于色,总是迫不及待在自己喜欢的人面前不断叽叽喳喳,似乎要把自己所有的秘密都告诉他。
而实际上,我又是那么害羞,并不懂得如何表达感情。而现在的男朋友,就是极其懂我的那个人,不用我多要求他什么,他就能读懂我的大概,因为他在意我说的话,在意我的神情变化。他虽然不完美,不高大,但是有个知心的人在身边,想必是很幸福的吧。一个女生,平凡中的点点滴滴的幸福才是最重要的吧,若不然,身边的人再闪耀于自己又有何益呢?
这是一段既没有开始又没有结局的故事。我和他至今仍然是很好的朋友,偶尔还会在一起谈天论地,高谈扩笑。而更多的时候,他有他的很多的事要忙,我也有我的生活——每天紧张而充实、并快乐着。时间并不能改变什么,也并不能冲刷掉什么,只是记忆中有个他一直停留在那里,这一切,够了。
以前的我从没有脸红过,即使再怎么发烫。我是什么时候开始脸红的呢?那年他轻而易举竞选班长成功的时候,他在讲台上只有了几句话就镇住了场面,所有人都震撼于他的气场,每个人都停下了手中的事情,向他投去了目光。
风度翩翩、浩气凛然的他从讲台上下来后,走到了我的座位前,低头用关切的口吻问我:“你知道组织委员的职责吗?”那时的我是刚竞选上组织委员的异乡人,带着与众不同的乡音,总能在课间因为话音引起哗然。那一刻,我知道我脸红了,心里的小鹿跳了个不停,很久很久才平静下来。那时,我们刚进入同一所高中,那是我们初次的接触。
大学毕业那年,我去了他念大学的B市。他被保送到了B市一所名牌大学的研究生,他那时还在B市,忙于各种事宜。烈烈炎日之下,我背着旅游的小背包一个人在风景名胜区闲逛,我想我再也找不到他了。
——后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