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八岁,等二十岁的十字路口(七)
2014.11.7小雨
今晚回家就看见妈妈在看《爸爸,请抱抱我》。
安妮玫瑰对方晓波说:“晓波啊,在你被人打得时候你是有权利哭的,你才十三岁啊,你可以很弱的,你可以不用那么坚强,你可以长大以后在坚强”。
我的眼泪一直在眼眶里打转,可我不能哭,我已经十八岁了,我不能让母亲看见如此懦弱的我。就像我不能让母亲看见我手腕,手臂上一条条的伤口。
十三岁的孩子是可以哭的,可当初的我八岁为什么就不能有哭的权利,为什么我越哭,他们欺负我就越开心。
童年,我早就不知道童年的概念是什么,我只知道童年时那一条条横在心上的伤口,到现在还留着汩汩的鲜血,泛滥着不为人知的疼。
我只知道童年自杀的伤口到现在还泛着月牙白的颜色,提醒着我“流血都不能流泪,要记住别人看见你哭时那快意的脸”。
我没有大哭的勇气,我只敢在夜深人静,捂着嘴默默的流泪,深怕发出一丁点的声音。
我就是如此卑贱的活着,祈求着所有人别在我已斑驳的心上添补沟壑。
我在想假如我不是单亲家庭的孩子,现在会不会活得很幸福?
会不会没有欺负我?
会不会没有人用鄙夷的目光看着我?
用那种像看垃圾的眼神。
其实偶尔我也想有个人可以给我一些勇气对我说:“想哭就哭吧,有我在,别怕”。
可是这个世界上没有假如,也没有童话。